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天就管中閔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「禁止兼職」規定,召開準備程序庭公開審理此案。管中閔在庭中表示,這次審判為1月彈劾之後最新的政治迫害,希望法律能還他清白。T
管中閔在庭上發佈聲明指出,這是蔡政府進一步的政治迫害。管中閔指責監察院侵犯其個人隱私,調取其20年所得稅記錄,並要求各單位提供與他往來之記錄。且他也指出監察院枉顧事實,忽視有關國發會認定其行為並非兼職之證詞,強行定罪,進行彈劾。
程序庭也請了有關證人到場說明。前任《壹週刊》社長裴偉在證詞中指出,管中閔撰寫社論一事屬於約稿,且最終修訂與發表權在《壹週刊》手裡。管中閔非員工,非任職,也沒有享受員工福利,未簽訂任何合約。裴偉也指出,監察院先前披露的所謂管中閔為《壹週刊》所寫之文章,有些根本不是管中閔所寫。
管中閔在庭後接受採訪時表示,今天他是出於對司法的尊重站在這裡,希望法律和社會公評能還他清白。(實習記者張晨昱)